期刊和出版商极力反对论文一稿多投。许多出版商针对一稿多投和重复使用研究数据制定了严格的政策。例如,可参阅《自然神经科学》中的这篇文章:
http://www.nature.com/neuro/journal/v17/n7/full/nn.3756.html
该期刊在其“投稿须知”中陈述了交稿的含义:
“[……]同一作者的已提交原稿与构思中的或已在其他地方出版的任何其他论文之间没有明显重叠。”
一稿多投(及后续发表)可能引起混淆,而且会在同行评审过程中浪费时间。论文发表后,如果又被发现在别处发表,则将面临退稿风险,还有可能对相关作者的名誉造成损失。
但是,是否存在允许一稿多投的情况?
ICMJE网站是一个有用的资源,上面列举了发生一稿多投以及允许一稿多投的主要情形。
由于大多数学术期刊都遵循相同或相似的原则,该资源也很重要。这关系到:
一稿多投
一稿多登
可接受的二次发表
基于同一数据库的原稿
让我们对这些情况分别进行总结:
1. 一稿多投
“作者不应以相同或不同语言同时向多家期刊提交同一原稿。”
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两家期刊发表相同或相似论文(以及对作品进行同行评审和出版准备工作)的情况,同时避免期刊之间因对同时接收的论文均声称具有发表权而产生分歧。
2. 一稿多登
“一稿多登是所发表的论文与另一已发表的论文大幅重叠,而没有对之前的出版物做出清晰、明确的引用说明。此前的出版物可能包含公共领域的信息发布。”
如果作者提交的论文确实包含上述方式的重叠,则必须向交稿的期刊声明这一点(否则可能会导致在发现此类重叠时立即拒稿)。一稿多登可能会因重复统计数据的风险而造成问题。
例外情况可能包括:在以前发表过论文初稿或初报的期刊发表全文,或出自科学演讲而尚未全文发表的论文,或被视为在论文集出版物中发表的论文。作者应该在其投稿信中向目标期刊声明这些情况。
此外还有期刊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而考虑联合发表的情况,尤其是涉及到公共健康的问题。
3. 可接受的二次发表
有些情况下,二级发表可能既有益又重要,这通常涉及到公共健康问题,这种情况下政府或其他机构可能希望以多种语言尽可能广泛地面向大众传播信息。
遵循期刊的规则很重要,但下列情况允许一稿多登:
如果作者收到两家期刊的正式批准。
如果两家期刊的编辑对发表时间达成一致,使指定的首选期刊能够首先发表文章。
如果二次发表的论文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此类情况下,删减版即可满足要求。(对此,作者应与编辑进行讨论)。
如果第二版反映原版的数据和解释。(作者应再次与两家期刊的编辑协商二次发表的可接受性。)
如果论文第二版声明该论文已在别处全文或部分发表,例如注明“本文章基于[期刊名称,全名引用]中首次报告的研究”,而且第二版引用初始参考资料。
如果二次发表的论文标题清楚注明这是原版论文的二次发表(完整或删节后的再版或翻译)。
请注意,如果原始文章在MEDLINE中已建立索引的期刊上发表,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不将翻译视为再版,也不会对其进行引用或索引。
4. 基于同一数据库的原稿
多个研究小组访问并分析同一个数据库并不罕见。由于研究假设或分析方法因论文而异,致使结论也不尽相同,期刊通常仍然认为此类论文各有千秋。如果偶然收到非常相似的论文,期刊可能优先选用先提交的论文,但也可能取决于其他因素,例如分析和写作的质量。作者还应该声明他们是否知道其数据分析与其他研究小组相似。
二次分析应注明对第一手资料的引用。
我们的建议是,始终参考交稿期刊的规则,并且在投稿信中声明,您是否已经考虑或者正在考虑以任何形式在别处发表您的论文以及诸如此类的情况。编辑可以针对您的情况,告知您是否违反其政策或者符合允许多次发表的有效例外情况。
其他帮助和支持
有何疑问?查尔斯沃思出版集团可以针对一稿多投为您提供建议。请发送邮件至: asktheeditors@charlesworth-group.com或 helpdesk@charlesworth-group.com联系我们。